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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08-16 11:08:03
 
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160分,理工类:160分。
二、艺术类:
艺术(文):104分,艺术(理):104分。
省统考美术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6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书法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
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5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70分。
三、体育类:
体育(文):128分,体育(理):128分。
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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