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高职、中专补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3-09-11 16:04:52
各市招考中心(中招办),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3]2号)文件精神,我省定于10月17日至10月26日办理高职、中专学校补录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招考中心(中招办)派2名工作人员携带“中考录取专用章”和本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数据光盘(一式四份)于10月16日到山西省招生考试基地报到,参加录取工作。
二、请各招生院校分管招生的校领导或招办主任凭学校介绍信参加录取工作,同时须向省招考中心报送已录取但未报到考生的信息。本次录取不分批次,是我省本年度最后一次集中办理高职、中专学校录取审批手续,请各招生院校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办理,逾期不候。
招收注册入学学生的普通中专学校按照《关于2013年高职、中专学校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通知》(晋招考中字[2013]8号)文件要求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招生院校应在录取结束后领取打印程序自行打印考生档案,考生档案须加盖“中考录取专用章”方有效。
三、录取地点:山西省招生考试基地(太原市滨河西路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科技馆对面)。
录取期间,各市招办工作人员统一在山西招生考试基地(晋祠宾馆)食宿,需交纳住宿费(每人每天120元);招生院校工作人员食宿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