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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公告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27 17:20:49
山西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公告

我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实行网上申请和审定,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毕业网上申请安排

毕业网上申请、网上缴费、现场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时间:1218时至12918时。

提交毕业材料地点:考生网上申请所选择的县(市、区)自考部门。

二、毕业申请条件

1.修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鉴定,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鉴定,写出评语并加盖公章;

5.新旧计划顶替课程、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6.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毕业申请流程

请考生认真阅读《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流程导图》(附件1)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请流程》(附件2),知晓毕业办理程序,熟悉系统操作,确保毕业申请顺利完成。

(一)登录平台申请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入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快捷入口下的毕业申请进行申报。考生可根据自身课程情况,选择新计划或旧计划任一模式进行申请。

(二)毕业条件预判

为方便考生提前了解自身课程情况是否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可登录平台后在查询中心处点击毕业合格条件查询进行预判。本程序依据考生历次合格课程库,仅协助考生对所选专业是否符合毕业条件进行系统判断,特殊课程的顶替或添加等操作须在毕业申请流程中完成。

(三)前置学历核查(仅限自考本科学历申请者)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的考生须授权验证其前置学历。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实名认证登录学信网APP”,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查询中心右下角学信网学历验证获取二维码。用学信网APP”右上角扫一扫图标扫描页面的二维码,按流程完成本人学历验证授权。考生本人知晓并允许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基于学历审核目的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核查本人前置学历信息。

(四)信息确认

确认系统生成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准考证照片等)准确无误。如发现信息错误请在毕业申请期间尽早到县(市、区)自考部门申请修改信息,否则将无法完成网上毕业申请。

(五)上传毕业照片

按系统提示如实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申请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使用浅蓝色、白色或浅灰色背景,电子图像文件格式为pngjpgjpeg,文件小于2M,然后提交申请。

(六)初审

系统审核或县区初审通过后,须完成网上缴费(标准:40/每生,晋价费字[1996]140号)。初审结束后,毕业审定工作组集体会审,因考生自身原因审核不通过的,审核费用不予退还。

(七)填报档案信息(《毕业生登记表》)

缴费完成后,考生可自行选择网上填写或手写《毕业生登记表》),打印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鉴定考生思想品德合格并加盖公章。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有关信息,无误后须本人亲笔签名;否则,后果自负。

(八)现场提交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生登记表》交各县(市、区)自考部门,毕业申请完成。上传旧计划课程合格证及其他材料扫描件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与《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交回各县(市、区)自考部门。

(九)领取证书

考生可到平台上选择的县区自考部门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一)现场提交资料

请考生务必于121日至129日到县(市、区)自考部门交回《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及要求的其他材料,逾期未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能办理本次毕业,提交材料如下:

1.系统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毕业生登记表》(A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添加并上传旧计划的合格课程(实践考核成绩)的考生须携带:除第1点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已上传的相关资料(合格证、实践考核卡等)的原件。

3.修改个人基本信息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户籍信息变更证明等材料。

4.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信息不一致,无法完成线上申请的考生须携带: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上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提示:以上第34类情况的考生请在网上申请期间尽早到县区自考部门提交资料,否则将无法完成毕业申请。待县区自考部门核验相关材料后再登录平台继续完成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毕业申请后持第12点所需资料在规定时间现场提交。

(二)《毕业生登记表》填报要求

1.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毕业生登记表》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完成,否则后果自负。

3.毕业生登记表的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400字左右;自我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输入或填写。

4.毕业生登记表的单位评语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加盖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评语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党委签署并盖章。单位评语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不能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5.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6.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严禁对表格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内容涂改无效。

7.《毕业登记表》须使用激光打印机、白色A3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县(市、区)自考部门审核,一经签字确认后(提交县区)将不得修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公安管理(本)专业,且前置学历毕业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须按系统要求录入“04729 大学语文成绩及考试时间,并上传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完成网上毕业申请后,将《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并交回县(区)自考部门。

2.凡专业计划及系统要求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扫描件务必保证填选信息准确、图像清晰,因信息填报有误或图像模糊等情况无法通过毕业审核的后果自负。

3.遵守自学考试毕业办理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供的相应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擅自更改、伪造材料,虚报信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毕业申请期间,请考生及时登录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关注审核进度。系统审核通过或县区预审通过的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填报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县区审定不通过的考生可查看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机会仅限一次。

5.逾期申请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毕业手续的将不能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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